• 索 引 号:QZ04117-222-2025-00023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0
    泉港区司法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时间:2025-12-30 14:39
     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595-68166081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及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制

    备注

    1

    泉港区司法局

    本级

    政府部门

               

    2

    泉港区司法局

    泉港区行政复议应诉事务中心

    事业单位

               

    3

    泉港区司法局

    泉港区法律援助中心

    事业单位

               

    4

    泉港区司法局

    泉港公证处

    事业单位

    证明商事合同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证费

    证明商事合同

    1.根据标的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

    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6%收取,最低收取300元;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12%收取;超过5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按0.08%收取;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按0.04%收取;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008%收取。2.最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5

    泉港区司法局

    泉港公证处

    事业单位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证费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按照债务总额的0.12%收取,最低400元/件。

    2.另需出具执行证书的,按照债务总额的0.06%收取,最低400元/件。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6

    泉港区司法局

    泉港公证处

    事业单位

    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委托、声明、保证(担保)等单方法律行为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证费

    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委托、声明、保证(担保)等单方法律行为

    每件收取500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7

    泉港区司法局

    泉港公证处

    事业单位

    证明证书、执照、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与原本相符;证明涉外公证文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证费

    证明证书、执照、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与原本相符;证明涉外公证文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件收取500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8

    泉港区司法局

    泉港公证处

    事业单位

    证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资信、章程、财产权属(凭证)、纳税状况等有意义的法律事实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证费

    证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资信、章程、财产权属(凭证)、纳税状况等有意义的法律事实

    每件收取500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9

    泉港区司法局

    泉港公证处

    事业单位

    证明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证费

    证明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件收取500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0

    泉港区司法局

    泉港公证处

    事业单位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证费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件收取500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1

    泉港区司法局

    泉港公证处

    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未列入目录管理,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后方可收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证费

    保全证据、提存、知识产权保护、公证调解、司法辅助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现场监督公证等

    协商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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