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7-222-2024-00014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30
    行政执法证件作废公告
    时间:2024-07-30 17:24

      行政执法证件作废公告

      因工作单位变动、离职等原因,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9号)及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管理的有关要求,决定收回下列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人员执法资格证件失效。

      序号

      执法主体名称

      姓名

      执法证号

      1

      泉港区司法局

      何金露

      13040411018

      2

      泉港区司法局

      周莹莹

      13040411007

     
     
     
    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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