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7-222-2023-00003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8
一、 加强队伍建设
1、对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员、各单位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培训。邀请专家开展一次行政处罚程序培训及问题解答培训班,对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员、各单位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培训,对一线干部日常法制审核疑难问题进行解答。(3月份)
2、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培训。(7月份)
3、举办一次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竞赛。(8月份)
二、夯实执法基础
1、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大排查。在全区范围内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开展大排查,总结我区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报区政府。(3月份、6月份、9月份、11月份每季度各排查6个以上单位,12月份形成报告)
2、开展执法卷宗评查,对各执法单位执法卷宗进行抽查,检查行政执法文书和证据是否真实、规范、完整,评判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适当。每季度进行一次。(3月份、6月份、9月份、11月份)
三、服务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证明事项再清理。在巩固73项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继续有条件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继续巩固730项证明清单(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清单26项、省“五级十五同”标准为依据的证明事项共704项),继续努力缩减清单数量,严格把控证明清单的增加。(全年)
2、进一步推行“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在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的全面落实。严格落实已出台的508项“四张清单”。(全年)
四、服务重点热点
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针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等,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4月份,5月份,9月份,11月份)
五、平台使用监督
检查各执法单位对泉港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泉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使用情况。(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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