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7-222-2022-00009
    • 备注/文号:泉港司〔2022〕3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4
    泉港区司法局关于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司法行政系统大队的通知
    时间:2022-09-14 08:55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各律师所、各法律服务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人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泉港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司法行政大队(以下简称“大队”)。

      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组成情况

      1.全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司法行政系统大队是致力于法治宣传、普法咨询、法律帮助的公益性志愿组织。由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备学习、掌握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宣传沟通技能,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并愿意为普法事业贡献力量的人士自愿组成。

      2.大队由区司法局牵头,负责全区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大队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8名,成员由各股室、各司法所、直属单位和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推荐人员构成(名单详见附件)。

      3.大队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法治督察普法股,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法治督察普法股人员兼任,主要负责大队运行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并对普法志愿者参加普法服务活动进行记录。

      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职责要求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区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参与普法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发挥各自的专业法律知识,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提升群众对法治泉港建设的满意度和对“八五”普法的知晓度。

      2.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围绕“3·15”“4·15”“6·1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法律八进”等各类主题活动的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要求,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

      3.普法志愿者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参加培训和自学,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形式、新方法,提升工作实效,引导群众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4.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统一标识分类组织活动的要求,实现经常化、规范化服务。“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标识为“蒲公英”图案,正面标注“泉港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

      附件:泉港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司法行政系统大队名单

      

                                                                  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

                                                                   2022年9月7日 

      附件

      泉港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司法行政系统大队名单

      大 队 长:钟娟丽(副局长)

      副大队长:庄建国(南埔司法所所长)

      林  强(界山司法所所长)

      何金露(后龙司法所所长)

      任跃平(峰尾司法所所长)

      蔡丽华(山腰司法所所长)

      王华章(前黄司法所所长)

      郭鑫堂(涂岭司法所所长)

      郭龙山(法治督察普法股负责人)

      成    员:刘舒婧(综合股负责人)

      周莹莹(复议应诉审查股负责人)

      黄桂瑜(执法监督股负责人)

      杨超超(法律服务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

      王志珊(社区矫正管理大队负责人)

      张明文(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胡爱军(泉港公证处主任)

      陈海英(法治督察普法股工作人员)

      柯丽萍(法治督察普法股工作人员)

      朱晓娟(南埔司法所工作人员)

      钟深杰(界山司法所工作人员)

      连鋆佩(后龙司法所工作人员)

      施志鹏(峰尾司法所工作人员)

      林佳昌(山腰司法所工作人员)

      出建阳(前黄司法所工作人员)

      黄伟强(涂岭司法所工作人员)

      刘丽君(欣港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祖辉(法影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育民(湄港律师事务所主任)

      林志军(南港法律服务所主任)

      施文杰(南埔法律服务所主任)

      刘建良(东港法律服务所主任)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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