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4 17: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示于泉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泉港区锦绣街11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综合股;邮编:362801;电话:0595-87998006;传真:0595-8797959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围绕食药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执法监管等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8条,规范市场秩序信息5条,行政执法领域信息5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案件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目前已编制并发布《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四)平台建设情况

      线上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集中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部分动态类、服务类信息通过“泉港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线下设有1个政务公开栏和4个党务公开栏,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策理解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形式有待丰富,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文字、表格形式呈现,运用视频、图解等多元化、可视化方式解读政策、公开信息相对不足。

      (二)改进措施

      鼓励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机关各业务股室在制作公开信息时,采用短视频、动画等新媒体形式,对重要政策、重点工作、执法成果等进行生动解读和展示,提升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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