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公示于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并报送泉港区档案馆、图书馆及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泉港区锦绣街11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综合股;邮编:362801;电话:0595-87998006;传真:0595-8797959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共制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50条、依申请公开文件信息2份。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谁起草、谁公开”的原则,围绕食药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4年共制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4条,规范市场秩序信息16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全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2份。

      (三)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目前,线上依托泉港区人民政府官网和“泉港市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线下设有1个政务公开栏和4个党务公开栏,均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维护。

      (四)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管理,提升工作人员政府公开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基本以文字类为主,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机关各业务股室加强素材收集、整理,及时主动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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