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20-0000-2025-00037
- 发布机构: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区市场监管局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大类食品24批次,包括: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19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问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永嘉天地店销售的永辉农场高原小青苗(购进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泉州泉港醉逍肴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葱(购进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丙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问题
(一)泉州泉港下江腩餐饮店使用的饭碗、杯子(消毒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泉港区醉得意餐饮店使用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9月2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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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