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20-0000-2025-00025
- 发布机构: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2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违规异地执法。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的,未解决管辖争议的,未在当地有关机关配合下等情况,违规实施异地执法的行为。
2.趋利性执法。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等行为。
3.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向社会公开。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行为。
4.执法简单、粗暴。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甚至粗暴执法等问题。“一刀切”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
5.执法“寻租”。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行为。
6.执法不作为。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等行为。
三、线索投诉举报方式
1.电子邮箱:qgqsgjzfdd@163.com
2.举报电话:0595-87979315
3.信函渠道: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锦绣街11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邮编:362100。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受理的范围主要是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材料通常包括: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实名举报的,提供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三)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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