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20-0000-2024-00040
- 发布机构: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泉港区市场监管局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18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184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泉州泉港良知良识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肉丸(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4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泉州市泉港区前黄福德龙超市销售的山药(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21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问题
(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三川中学供餐的碗(抽检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泉州市泉港区界山第三中心幼儿园供餐的碗(抽检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泉州市泉港区兰花香幼儿园供餐的碗(抽检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2.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3.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