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20-0000-2023-00097
- 备注/文号:泉港市监〔2023〕67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2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区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 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泉市监〔2023〕1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开展信用培育,增强企业合规能力建设
(一)加强信用状况分析。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状况分析,进行调研。加强信用信息监测,运用一体化平台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块,监测分析区域性、行业性信用风险,形成信用状况报告,为政府决策、行政监管和市场主体经营提供支撑。整合日常监管、网络监测、舆情监测、产品抽检等信息资源,积极推进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根据高风险行为特征,定向发送信用风险提示,帮助市场主体防范化解失信风险,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水平。
(二)全面推行信用承诺。按照便民利民、风险可控原则,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信用承诺事项目录、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扩大信用承诺适用范围。进一步规范信用承诺的告知和承诺程序,编制统一的信用承诺事项目录,制作信用承诺书格式,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下载。加大承诺事项的事后核查和监管,推动构建承诺信息记录公示、守诺情况核查、不实承诺处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的闭环管理。
(三)探索信用合规建设。深入开展调研,征求企业意见,梳理信用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违规行为易发频发风险点,编制泉港区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根据辖区行业情况,探索制定行业性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引导市场主体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制定并施行信用合规建设内控管理机制,将遵守信用监管法规政策、守信践诺履约、遵守国家廉政法规等内容纳入信用合规建设体系,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制度建设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提升主动合规能力。指导有条件的企业优化内部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信用合规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应对机制,将信用合规工作要求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
(四)扩大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建立信用合规正向激励机制,将市场主体开展信用合规建设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修复、评先评优等工作进行关联。在政府质量奖、专利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评选中,将信用合规建设情况、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等作为考量因素。探索与发改、人行等部门及金融机构对接,提供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与退税减税减费、信用贷款等各类金融扶持政策的关联机制,扩大市场主体信用使用价值,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变成“真金白银”,让守信经营者真正得实惠,有获得感。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推动形成共享共建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加强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围绕信用法律法规、信用合规政策等内容,常态化开展以诚信文化为主体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信用政策的培训和宣讲。每年开展信用政策宣讲不少于1次。发动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协助宣传解读信用监管、信用修复政策,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创新信用监管,提升日常监管效能
(六)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常态化运用通用型信用分类体系,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按不同信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抽查比例,实现监管资源向场所异常、曾受处罚、许可过期等异常主体倾斜,在减少对守信企业检查次数的同时,提高问题发现率。2023年全区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户数占比不低于70%。完善“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归集更多维度数据,探索建立专业型风险分类体系,实行基于风险管控的监管机制,推进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七)试点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试点场景化监管模式,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梳理“一业一单”,组织开展“一业一查”。通过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理清责任链条,不断优化跨部门联合检查的协同方式,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八)推行柔性监管。充分运用信用监管工具,根据信用风险监测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的经营领域或经营行为,实行事前失信警示提醒,着力构建精准高效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机制。对信用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在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等抽查检查中,推行非现场监管等柔性监管模式,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缓冲”“容错”原则,探索在部分行业实行“触发式”监管,根据相应行业领域监管需求、监管重点,把握日常监管中普遍性、行业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梳理触发式监管的“事项、风险点、触发点、监管措施”四项清单,建立触发式监管工作机制,提高预警、处置能力。
三、畅通信用修复,打造便捷高效信用服务
(九)深入实施“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八条措施”。总结《关于落实包容审慎监管_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八条措施的通知》印发以来的实施情况,对照短板差距、针对堵点难点,进一步改进信用修复流程,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有序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事前提醒公示、审慎列异列严、线上线下畅通办、免申自动修复、放宽修复期限、承诺容缺办理、提高修复效率、全程行政指导等八项措施落实到位,打通政策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提高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体验感、获得感。
(十)推进信用修复规范办。在市局制定出台的信用修复实施办法和操作指南基础上,对办理程序、文书规范、修复标准等事项做具体规定,推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提供规范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福建),优化信用修复网上受理、审核、审批流程,推进信用修复“全程网办”。
(十一)开展信用修复行政指导。运用智慧一体化平台,对失信主体进行筛查分类,主动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指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加大对信用修复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以政策入企宣讲、制发信用修复指南等形式,指导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工作机制,告知信用修复的条件、时限和流程等内容,实行“一处罚一告知”,增强信用修复针对性。
四、保障措施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信用提升行动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举措,也是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揽子”政策之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争优、争先、争效意识,把信用提升行动与助企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强各项工作任务的整体谋划和协同推进,精心组织、抓紧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十三)加强跟踪问效。信用提升行动相关举措落实情况纳入了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内容。各单位要对照相关监测指标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完成。要持续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加强跟踪督导,着力优化信用修复、信用培育、信用监管各项任务,让工作成效落实到市场主体。
(十四)积极探索创新。要围绕健全信用监管关键制度、充实信用监管有效工具,在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中勇于先行先试,敢于创新突破,同时注重总结工作成效,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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