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20-0000-2021-00026
- 发布机构: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2
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3期)(一般程序)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做出处罚的日期 |
||||||||||
1 |
泉港市监处字〔2021〕8号 |
泉港区栖霞清湖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案 |
泉港区栖霞清湖电动车行 |
92350505MA2YDBQ59M |
林清湖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P-1之“从轻情节,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1.6倍以下的罚款”,给予以下处罚: |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3.18 |
||||||||||
2 |
泉港市监处字〔2021〕9号 |
泉州臻補堂药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泉州臻補堂药业有限公司 |
91350505MA34815982 |
庄海英 |
未按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当事人未按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3.25 |
||||||||||
3 |
泉港市监处字〔2021〕10号 |
泉港区界山镇玉湖村第二卫生所使用劣药案 |
泉港区界山镇玉湖村第二卫生所 |
登记号:PDY00633135050512D6001 |
陈伟屹 |
使用劣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
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3.26 |
||||||||||
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3期)(简易程序) |
|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做出处罚的日期 |
|
|||||||||
1 |
泉港市监当罚字〔2021〕5001号 |
泉州泉港仁众餐饮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处罚 |
泉州泉港仁众餐饮店 |
92350505MA352HU569 |
张官从一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3月18日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