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16:5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编制,汇总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qg.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泉港区档案、图书馆及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泉港区锦绣街15号人社局四楼,邮编:362801,电话:0595-87995816,电子邮箱:qg879958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2年度,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主动公开内容发布到网站相应栏目并报送泉港区档案、图书馆及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100%。每季度按时在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上报送相应数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紧贴单位职责,规范公开内容类别

    依据单位职能,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人事考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各类政府信息,坚决维护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拓宽公开宣传渠道

    加强与电视、网络、自媒体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强化就业信息宣传,通过升级微信公众号、举办人社直播间、开发“想就业 来找我”微信小程序,极大丰富信息宣传形式,将政策红利第一时间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为办公室人员兼职,工作力量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是很全面,公开领域仍需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及时高效。

    (二)工作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业务知识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借助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具体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区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自学等方式,切实提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产生信息公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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