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5-3000-2023-00076
- 发布机构: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9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精神,下达我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数155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组织对泉港区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中央资金)进行公开遴选。截至申报期限,共有3家培训机构递交申报材料,并全部通过资格性审查,分别为:泉州市海丝商贸职业技术学校、南安市梅山工程学校、南安芙蓉职业培训学校。
11月8日,我局组织召开现场遴选会,对申报材料及现场PPT讲解进行评审,各培训机构综合得分为:泉州市海丝商贸职业技术学校73.05、南安市梅山工程学校86.35、南安芙蓉职业培训学校72.01。
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南安市梅山工程学校承接我区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中央资金)培训任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11月9日至11月15日期间来人、来电、来信反映。
联系电话:0595-27739699
联系地址:泉港区土地交易大楼401室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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