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5-3000-2022-00036
- 发布机构: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3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量单位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或者按照弃土弃渣一次性计征的,每立方米1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 |
立方米、平方米 |
闽价费【2017】286号、闽发改服价函【2020】2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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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资源费 |
城乡自来水企业取用地下水0.15元/立方米,矿泉水生产、经营性用户1.5元/立方米,工业取用水0.12元/立方米。城乡生活取用水0.10元/立方米。 |
立方米 |
闽政【2007】27号、 闽价商【2014】3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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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1 定制网 艘/马力 400元/10元 2 单船底拖网 艘/马力 1300元/8元 3 双船底拖网 艘/马力 1000元/8元 4 灯光围网 艘/马力 1000元/5元 5 杆虾拖网 艘/马力 100元/3元 6 刺钓船 艘/马力 50元/3元 7 其他杂渔具 艘/马力 100元/5元 8 鳗鱼苗采捕证 一张网 本 200元 |
艘/马力、本 |
闽政【1989】综1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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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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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单位: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8797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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