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5-3000-2022-00025
- 发布机构: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20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要求,现将泉州沃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在涂岭镇驿坂村、五社村新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三289.93亩,拟补省级专项补贴资金86.979万元(省补0.5万元/亩,按省补的60%补助,计86.979万元)进行公示7天(2022年5月24日-5月31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或来人等形式向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映。
地址: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四楼农业农村股,五楼综合股、纪检监察组。
邮编:362801。
电话:0595-87971617,0595-87971610,0595-87987392。
传真:0595-87971629。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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