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08-06-05 16:21

     

     

     

     

     

    泉港民200873

     

     

    关于印发《泉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

    目录(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殡葬改革监察大队、殡葬管理所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各项工作,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通知》(泉政办[2008]50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泉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抓紧梳理本股室的政府信息。

     

    附件:1. 泉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2.泉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泉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泉港区民政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综合股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根据《条件》规定,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机构职能    ●法律法规    ●政文公文   ●行政执法

    ●工作动态   ●窗口服务  ●经费管理   ●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除在网络上公开外,必要时将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并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主动、及时、完整地向泉港区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询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为公众查阅、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入泉港区政府信息网本单位的子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政府信息公共查询场所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1、书面申请(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泉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泉港区民政局综合股)

        办公电话:0595--87971296    传真号码:059587971162

        电子邮箱:qgmingzhengju@sina.com

    通信地址:驿峰路南侧海关斜对面民政综合楼

    邮政编码:3628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当面申请及咨询:泉港区民政局

        如需向区民政局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向区民政局综合股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驿峰路南侧海关斜对面民政综合楼

    咨询电话:05987971296

     传真号码:05958797116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政府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泉港区民政局政府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1、形式审查

        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6、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按照“泉港区人民政府信息网民政局子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的“泉港区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泉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居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

    组织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

    代码

     

    联系人

    姓名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

    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是否申请

    费用减免

    □申请(请随表格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处理情况

    (受理机构填写)

     

     

     

     

     

     

     

     

     

     

     

     

     

    泉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说明

     

    1、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填写项目必须完整、详细、准确、真实。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 述、文号、发布日期等。

    4、信息的提供可能需要收取必要的信息复制费用、邮寄费 用等。

    5、本申请表复制有效。(此页印制在《申请表》背面。)

     

     

     

     

     

     

     

     

     

     

     

    附件2

    泉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机构职能

        1、领导分工

        2、内设机构

        1)综合股  2)社会实事务股  3)优抚安置股

        4)行政审核审批股

        3、下属单位:

        1)殡葬监察大队  2)殡葬管理所   

    二、法律法规

    1、行政法规   2、省级规章   

        三、政文公文

        1、市级文件    2、区级文件   3、区级部门文件

    四、行政执法

    1、行政许可  2、行政审批(核)  3、行政确认

    4、行政处罚  5、行政强制   6、行政裁决

    7、行政监督 

    五、工作动态

    1、发展规划    2、统计数据   3、财务预决算

    4、要闻信息    5、媒体关注   6、领导批示

    7、计划总结    8、人事任免

    六、窗口服务

    1、收养登记  2、民非登记 3、社团登记 4、婚姻登记

    5、办事程序、办事指南   

     七、经费管理

    1、救灾救济  2、优抚安置 3、社区建设 4、老区扶持

       八、政府信息

    1、指南和目录   2、依申请公开

    3、信息公开制度 4、信息公开意见箱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公开  通知

    抄送:市民政局、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赵副区长。

    泉港区民政局综合股              20085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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