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民〔2015〕3号
泉港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泉港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民政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595-68110826.
一、 概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重要举措。2014年,区民政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84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泉港区民政局内设综合股、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加挂“社区办公室”和“行政审批股”)、救灾救助股等4个股室,下设双拥工作站、界管站(加挂“地名办”)、殡葬管理所、社会福利中心等4个股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救灾、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优抚安置、城乡低保、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多项职能。今年2月份,区委、区政府授予我局“文明单位”称号;4月份,民政部授予我局“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一些工作走在省市前列,我区社会救助统筹联动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救急难”工作纳入全省试点;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贴心民政”品牌创建参加全区十大服务品牌决选。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职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信息的采集上报和发布工作。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凡与人民群众或民政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政策调整、社会关注的有关工作或事项等,通过民政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一般信息,发布前经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签批,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采用情况。
(二)公开平台建设及信息发布情况
1、利用各种载体,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泉港民政门户网、民政局对内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宣传。泉港民政门户网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对外公开栏上公开资金性文件4份。
2、深入开展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在党组会、支部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上对机关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此外,不定期组织民政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座谈会等,公开有关行政职能、办事依据和程序等公务活动,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重大事项、新出台相关政策、各种计划、方案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2014年7月2日,《福建日报》以“泉港社会救助告别‘九龙治水’”为题用较大篇幅报道我区社会救助统筹联动机制工作。7月11日《福建日报》报送我区社会福利中心运营合作模式。10月17日《福建日报》视点栏目以“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泉港实验”为题作专版报道并配发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度泉港区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4条,占13%;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6条,占87%。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充分利用本局政务公开栏、“泉港民政网”等平台对外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并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本部门信息公开资料。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泉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泉港区民政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为民、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为宗旨,不断创新方法、丰富手段,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但对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我们的工作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针对我局服务的困难群体,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仍需要进一步拓展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解决。一要继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增强民政网政民互动效果。二要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如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附表式)。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0 |
20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0 |
20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泉港区民政局
2015年1月4日
泉港区民政局综合股 2015年1月4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