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港区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泉港区民政局
2014年12月4日
根据区政府办《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106号)及《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107号)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有关单位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民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股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一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照2014年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善我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截止目前,我局按时间先后顺序和格式要求共公开信息23条。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区民政局门户网站、有关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明确要求各股室、下属单位,根据公开目录将应公开的内容在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或发布至泉港民政局网站。
四、加强监督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我局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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