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民〔2011〕80号
区民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概述
《条例》实施之后,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组织保障和工作措施,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明确有关股室的工作职责,并由专人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编制了《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出台了《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1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本部门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本部门的工作动态等。公开的形式主要有:在泉港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泉港区民政局网站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同时,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复制、打印、邮寄等费用予以免费提供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定期上传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信息的公开规则。
附表(附表式)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1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 |
93 |
其中: 1、网站公开 |
条 |
5 |
93 |
2、其他形式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
0 |
主题词:文秘 信息公开 报告
泉港区民政局综合股 2011年12月2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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