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9-01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泉港财指〔2025〕179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0
按照《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设置除烈士纪念设施以外未列入革命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标志。现下达2025年区级财政老区建设专项资金3万元(详见附表),用于你镇7处未列入革命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标志制作、安装及维护。请尽快组织落实到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列2025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
二、要严格执行《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要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抓好遗存保护标志设置落实,建立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进展、实施成效等报送区民政局(老区办)备案。
附件:未列入革命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
泉港区财政局 泉港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未列入革命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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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存所在地 |
遗存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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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岭镇 涂岭村 |
惠安工农革命军指挥部遗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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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岭镇 涂岭村 |
惠安工农革命军泗洲溪战斗遗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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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岭镇 涂岭村 |
惠安暴动红一团集结地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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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岭镇 涂岭村 |
吴敦仁旧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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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岭镇 涂岭村 |
中共地下党“火花”支部活动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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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岭镇 小坝村 |
中共惠安特支隐蔽点和联络站旧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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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岭镇 樟脚村 |
陈平山烈士故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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