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9-0100-2025-00019
    • 发布机构:泉港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4
    关于拟统筹安排2025年区级财政老区建设专项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5-11-24 11:37
      按照《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设置除烈士纪念设施以外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标志。目前,我区有8处革命遗址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其中7处分布于涂岭镇。拟统筹安排将2025年区级老区专项资金3万元下达至涂岭镇,用于设置未列入革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标志制作、安装及维护。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区民政局(老区办)反映。

     

    公示电话:0595-68110828

    通讯地址:泉港区山腰街道汾阳街109号

    邮政编码:362801

     

    泉港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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