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9-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泉港民〔2025〕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8
涂岭镇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社指〔2024〕144号),现下达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 用于涂岭镇樟脚村--陈平山烈士故居布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请列第2080299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
二、要严格按《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9〕38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实施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按期完成。
三、要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抓好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修缮项目建设的落实,建立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进展、实施成效等报送区民政局(老区办)备案。
泉州市泉港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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