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9-0100-2023-00033
- 备注/文号:泉港财指〔2023〕198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财政局 泉港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9
涂岭镇财政所、民政办:
为加快推进老区镇(村)乡村振兴建设,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发展工作,现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老区建设专项资金10万元(详见附表)。请尽快组织落实到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款请列2023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科目,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
二、要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三、要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抓好老区项目建设的落实,建立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进展、实施成效等报送区民政局(老区办)备案。
附件:2023年区级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泉港区财政局 泉港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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