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9-0100-2023-00029
    • 备注/文号:泉港民〔2023〕42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7
    泉港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9-07 11:37

    港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

    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道)民政

    现将《“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港区民政局

                                                                                      2023年718



    “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

    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印发《“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泉民养老〔2023〕16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落实省、市民政部门2023年“点题整治”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对象

    点题整治主要对象是公建民营、公建公营养老机构,具体包括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二、整治目标

    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的原则,扎实推进点题整治工作,引导和激励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到2023年12月底,实现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100%全覆盖,落实国有资产清查100%登记造册,全面使用《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促进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落实兜底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设施管理、 规范财务制度、整治安全隐患”等5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道民政办要对标对表,逐个机构、逐个要素全面摸排整治(详见附件2)。

    四、整治措施

    (一)抓好业务培训。各镇街道民政办对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结合泉州市民政局印发的《养老服务简明问答手册》《养老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我区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镇街道民政办督促指导辖区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工作台账,梳理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清单,分类提出整改建议,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 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制定详细方案明确责任 ,原则上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应于7月底前在养老机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11月底前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三)开展调研督导。区民政局将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实地抽查核实辖区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抽查比例不少于50%,督促存在问题的机构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民政局也将会同各镇(街道)民政办实地抽查督导。

    (四)完善监管制度。各镇(街道)民政办及时将养老机构欺老虐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等行为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充分运用现代化监管手段,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和成果应用,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机构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将养老机构欺老虐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等行为纳入“黑名单”。

    (五)依法依规查处。对养老机构违反《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行为,各镇(街道)民政办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各镇(街道)民政办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将通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五、工作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7月底前)。相关街道民政办要制定点题整治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民政局将适时召开动员调度会并开展培训,各街道民政办也要相应开展培训。7月底前,全面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区公建民营等机构底数,建立完善机构信息台账。

    (二)问题排查整改阶段(11月底前)。街道民政办在摸清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底数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政策规定与上级规定不符等问题,建立完善机构问题清单。全面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我局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抽查核实、查阅档案等方式,加强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挂牌督办,确保整治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街道民政办对“点题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形成点题整治“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等,并于12月13日前报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汇总。民政局将配合省、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各地整治成果进行验收,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总结梳理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和新情况、新问题,完善规范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点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点题整治工作街道民政办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作为坚持人民立场、维护老年人利益的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方案措施,紧盯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实施三个清单化管理,即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倒排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点题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结合《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养老服务政策。区民政局将在官网和“泉港民生e家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各街道民政办要积极总结宣传点题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跟踪问效。以发现问题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坚持边查边改,加强对整改整治落实事项的全过程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在开展“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情况或问题,请及时与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沟通联系。对点题整治工作不力的街道民政办,将约谈民政主要负责人;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彻底或不担当、不作为的,将及时通报属地人民政府

     

    附件:1.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点题整治工作重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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