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9-0100-2023-00017
- 备注/文号:泉港民〔2023〕32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5
各相关镇(街道)民政办:
为加快革命老区跨越发展,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25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4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请列2023年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
二、要严格执行《泉州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二、要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抓好老区跨越发展项目建设的落实,建立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进展、实施成效等报送区民政局(老区办)备案。
附件: 2023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泉州市泉港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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