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9-01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泉港民〔2022〕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8
    【管理公开】(养老服务)泉港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泉港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3-18 17:11

    镇(街道)民政办慈善总会办公室,级养老社会组织:

    现将《泉港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港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9


    泉港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现象清理整顿,根据民政部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关于贯彻落实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厅印发《福建省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方案》、市民政局印发《泉州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老有颐养”目标,筑牢底线思维,全面压降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持续做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动员(2022年1月20日前)

    各镇(街道)民政办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工作方案,并即时启动工作。各镇(街道)要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分析本辖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升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要充分拓展宣传阵地,进公园、走进广场、走进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实现宣传全覆盖。要大力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和新型网络社交平台重要生力军作用,多形式拓展宣传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22年1月25日前,全区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实现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

    (二)摸底排查(2022年2月底前)

    1.明确负责摸排主体。各镇(街道)民政办既要对辖区内的已登记备案的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摸排,也要对未登记、未经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和排查到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准确把握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上,要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上,要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到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3.掌握摸排方法。镇(街道)民政办要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如利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黑名单、最高院的中国裁判网查询诉讼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关联公司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要充分依托属地乡镇(街道)、村(居)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三)分类处置(2022年3月20日前)

    镇(街道)民政办要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一院一策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风险管控名单。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排查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并形成摸排情况报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也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区民政局。

    (四)整改推进(2022年4月—2022年12月)

    镇(街道)民政办要在4-5月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销号。同时,要以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我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将“橙”、“红”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列入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通报整治名单,作为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平安建设责任书的突出问题,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6-12月,持续推进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区范围内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民政办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区民政局成立以刘开局长为组长,曾淑娟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综合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股,负责牵头召集工作。镇(街道)民政办要结合辖区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区民政局将加强对全区范围内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镇(街道)要落实防诈骗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具体落实防诈骗推进。

    (二)加强舆情监测。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和政府热线、12345、各级官网网友留言中的问题线索,避免小事变大、大事变炸,造成负面舆情蔓延扩散,给防范化解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民政办要及时向区民政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告。省民政厅将依托福建养老微信公众号、福建养老网等平台,同时市民政局已在《泉州晚报》开辟专栏,及时宣传各地防范诈骗资讯动态。请各镇(街道)踊跃投稿,我局将择优上报。

    各镇(街道)民政办要压实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工作责任,要对辖区内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工作负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均要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汇总上报。请各镇(街道)民政办于3月25日将排查情况工作总结和附件(1-3)报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207室,联系人:陈建东,电话:15905050066,邮箱:qgmzyl@qq.com。                                                                                                         

    附件1.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

       2.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

       3.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

       4.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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