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9-01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泉港民许可准字〔2020〕第5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1
泉港区民政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泉港民许可准字〔2020〕第5号
郭一腾等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关于成立登记泉州市泉港区外烩餐饮行业协会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350505MJY4255878;法定代表人:郭一腾;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住所地: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郭厝村五里街19号。)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泉港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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