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科〔2020〕3号
泉港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引 言
为切实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我局认真贯彻《新条例》的各项要求,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对2019年度依照法律法规该公开的信息如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的方式为本局门户网站,联系电话:0595-68160801,传真电话:0595-68160808,网址:https://222.77.0.130:9443。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新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领导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和审核各股室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公开范围。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我局组织人员健全完善《泉港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泉港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我局信息公开事项,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科技重点工作动态、科技奖励等重要信息。
(三)落实配套措施。由局综合股牵头,组织各股室依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事项和工作指南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文件,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中及时公布公开目录、指南、规章制度以及公开目录编码;在网站建立链接,根据日常文件信息是否公开性质,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同时群众也可直接向我局咨询。
(四)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对原有网站管理办法等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局综合股牵头负责,各股室负责人按职责把关,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才能发布公开,形成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五)优化服务方式。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我局政府信息,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公开主要方式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手机微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发布科技重点工作动态、科技奖励等重要信息,真正让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办事方法和程序,做到“查得到、查得快、查得细”,使之成为科技部门与服务对象沟通的纽带和桥梁。2019年度科学技术局主动公开文件数9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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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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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7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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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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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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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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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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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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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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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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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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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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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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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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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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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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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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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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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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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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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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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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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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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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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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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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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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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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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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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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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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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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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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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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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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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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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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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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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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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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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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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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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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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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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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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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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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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较为单一。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新条例》和区公开办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更多的理解与支持。三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四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整体水平。定期对政府信息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相关理论学习,做到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这个平台,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泉州市泉港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3日
泉港区科学技术局综合股 2020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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