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302-1000-2019-00002
- 备注/文号:泉港科〔2019〕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0
泉港科〔2019〕2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福师大泉港石化研究院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企业自主创新,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推进产学研合作,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现决定启动2019年度研究院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项目的资助范围立足泉港区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和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发展规划,注重产业技术开发,重点扶持符合“泉州市重点产业(新材料)转型升级路线图”、“泉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13-2020)”和“2019年度泉港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研究院与泉港区企业联合研发的产业化关键技术。
2.本次申报项目分为四类:探索性研究项目、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及中试示范项目、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第一类 探索性研究项目,是指探索性、创新性、前沿性研究项目,重点支持应用基础研究,不支持理论基础研究。
第二类 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及中试示范项目是指研究院根据企业需求或储备需求定向委托开发项目,具备项目的中试条件、具有核心竞争力、较好的应用前景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
第三类 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是指为帮助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诊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中心或技术中心、知识产权申请或清零计划所进行的科技服务咨询项目。重点培育新材料产业的企业。
项目承担企业在项目周期内需申报各级政府项目2项以上;与研究院联合申请发明专利3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完成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报告1份。
第四类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是指资助研究院建设服务泉港区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支持研究院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平台项目。
3.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9年7月1日,研发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对象
1.第一和二类申报单位是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或在泉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与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有明确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第三类申报单位为企业,需与研究院明确合作关系;第四类申报单位为研究院。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除公共服务项目和平台外,原则上研究院在职人员每年只能申请1项,超过2项(含2项)未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研究院外聘人员有到期未验收的项目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项目申报单位请可自行到http://qgyjy.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网站)自行下载《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填报申请书,加盖公章后,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及佐证材料)一式肆份连同电子版本一并送至研究院,由研究院汇总后进行统一报送。
2.非研究院在职人员申报时,需提交与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其中1份需为原件。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
四、资助说明
1.项目采取“立项后补助”的资助方式。2019年申请的第一类项目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第二类项目分为A、B两个档次,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资助;第三类项目属于培育计划项目的给予5-10万元的资助;第四类项目属于院企研发中心的平台项目的给予10-30万元的资助。
2.申报企业的配套经费应不少于申请资助经费的1倍,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总投资及申请资助金额,若获批资助金额少于申请资助金额,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保证总金额按时到位。
3.往年已获批资助的项目需要连续资助的经费直接列入今年的资助计划。
五、咨询与联系
其它未尽事宜请具体咨询:
1.泉港区科学技术局科技管理股,联系人:胡凤兰,联系电话:15059534190、0595-68166575。
2.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联系人:刘金玲
联系电话:18350116407, 0595-68179868。
邮箱:jingling503@163.com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石化专项项目申请书
泉州市泉港区科学技术局 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
2019年9月10日
泉港区科学技术局综合股 2019年9月10日印发
填 表 说 明
1.本申请书按隶属关系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报送区科技局。有合作单位的须附上合作协议。
2.简表中“研究类型”、“学位”、“学历”等栏目,请按分类代码填入。
3.“项目负责人”指对所申请的项目直接参与研究、并对技术主要责任的科技人员。
4.简表中“按产业领域分”按以下类别选填一个: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机械、电子信息、建筑、建材、化工、能源、冶金、轻纺、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其他。
5.简表中“按技术领域分”按以下类别选填一个: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能源技术、环境保护、医药与医学、生物技术、农业技术、海洋技术、其他。
6.简表中“申请单位性质”按以下类别选填一个:高等院校 、科研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及外资企业、其他企业 、其他。
7.研究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效益、成果提供方式、进度安排表等内容,将成为项目合同书标的内容,请慎重填写。
简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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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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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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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用基础研究2、新技术开发3、新产品研制(新品种选肓)4、成果推广应用5、软科学研究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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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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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索性 2、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中试放大 3、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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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业 领域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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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技术 领域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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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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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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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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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负 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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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传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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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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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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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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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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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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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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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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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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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高层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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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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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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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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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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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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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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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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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成员 |
总人数 |
其中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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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内容(2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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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和意义(限1000个字内)
二、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概况(限500个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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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开发内容及主要创新点(限1000个字内)
四、主要技术指标(限500个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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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研究院协商确定 |
五、产业化前景及经济社会效益(限500个字内)
六、成果提供形式(限250个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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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技术总结报告1份; 2、申请发明专利2件及以上。 关键技术及中试项目: 1、需提供技术报告总结1份; 2、申请发明专利2件及以上; 3、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4、建立中试示范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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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研究开发方案和技术路线(限1000个字内)
八、分年度(或分阶段)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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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年月 |
任务目标(包括承担单位、实施地点) |
投入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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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现有研究开发基础和已具备的条件(限1000个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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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十二、项目申请单位意见(对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人、财、物等条件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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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对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情况属实,并保证项目立项后做到: 1、保证对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支持; 2、严格遵守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 3、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区科技局的要求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 4、督促项目组按期完成研发任务并按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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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十三、合作单位意见(对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人、财、物等条件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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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意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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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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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意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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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十四、各级主管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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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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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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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学技术局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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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包括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研究成果归属等)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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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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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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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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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金 |
万元 |
企业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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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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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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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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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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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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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企业 3、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4、知识产权申请或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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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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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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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类 型 |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合作企业 □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私营企业 □联营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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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所属技术领域 |
□新一代信息 □新材料 □高端装备制造 □节能环保 □新能源 □生物与新医药 □海洋高新 □新能源汽车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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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范围及 主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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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 场所面积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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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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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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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创新能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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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件) |
I类 |
发明专利 |
植物新品种 |
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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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软件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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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平台 |
研发机构名称 |
级别 (国家、省、市级) |
认定机构、 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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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定 (项) |
国际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企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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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力资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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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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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
科技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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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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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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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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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层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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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体人员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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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博 士 |
硕 士 |
本 科 |
大专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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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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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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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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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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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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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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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营产品 |
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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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收入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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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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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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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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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增长率(指与上一年度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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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增长率(指与上一年度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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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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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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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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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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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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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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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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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占销售收入总额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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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育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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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果提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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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组成员表(含主要合作单位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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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称 |
职务 |
从事专业 |
所在单位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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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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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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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科技局资助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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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
年 |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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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费来源 |
合计 |
其中 |
其他部门拨款 |
单位配套 |
贷款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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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出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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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总投资预算数 |
其中:申请科技局资助 |
总投资预算数计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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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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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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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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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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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补助等。项目组聘用人员中非工资性收入人员,可在劳务费中列支劳务性支出和社会保险补助,其他聘用人员只列支劳务性支出。需说明责任分工、投入时间、支付标准等测算依据。不超过总投资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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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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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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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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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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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请单位意见(对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人、财、物等条件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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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对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情况属实,并保证项目立项后做到: 1、保证对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支持; 2、严格遵守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 3、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区科技局的要求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 4、督促项目组按期完成任务并按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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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十、合作单位意见(对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人、财、物等条件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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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意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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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联合申报,并已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情况属实,保证对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支持,督促项目组按期完成研发任务并按期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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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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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意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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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十一、各级主管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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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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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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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学技术局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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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包括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研究成果归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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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