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3 17:33

    泉港教综〔2025〕4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总结泉港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泉港区教育局联系(地址: 泉港区荷福路82号,邮编:362801,电话:0595-87971098,传真:0595-8797112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泉港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泉港区教育局共制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教育局领导及分工2条,教育局人事管理9条,教育经费与电化教育及教育装备管理2条,基础教育管理与招生考试14条,德育工作11条,安全管理11条,教育科研13条,体育卫生艺术与语言工作14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4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受群众查阅。并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和重要事项,如教育收费、招生考试、招聘新教师等通过政务公开栏、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公告栏目、泉港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泉港教育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方便公众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泉港区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泉港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人和经办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泉港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共10个栏目,依托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开设。

    (五)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泉港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程序规范,分类准确,发布及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总体有序平稳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是很全面,公开领域仍需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及时高效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持续加大工作规范推进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规定,依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要求,明确中小学各学段教育事项、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教育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港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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