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教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3 17:16

    泉港教综〔20204

     

    泉港区教育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泉港区教育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详实、更优化,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编制完成泉港区教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联系方式:泉港区教育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595-87971098,传真:0595-879711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泉港区教育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进一步显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泉港区教育局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其中教育局主要职责1条,教育局领导及分工3条,教育人事管理16条,教育经费与电化教育及教育装备管理3条,基础教育管理与招生考试47条,德育工作13条,安全管理22条,教育科研2条,体育卫生艺术与语言工作13条,教育督导1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

    本年度,泉港区教育局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条,历年累计4条,申请形式为网上提交。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已答复,均为“其他类型”。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向上级党委、政府请示或报告有关事项的内容,属于下情上达或其他工作需要的内部工作信息,因此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泉港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并充实泉港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人和经办人。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本年度共制作政府信息23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4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9条,不予公开信息数6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平台。泉港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泉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同时在局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并及时送交区档案局、行政服务中心及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提供咨询、查阅。

    2.进一步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和重要事项,如教育收费、招生考试、招聘新教师等。作出重大决定时,同时进行政策解读并通过政务公开栏、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公告”栏目、泉港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泉港教育”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方便公众了解。

    3.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在泉港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泉港教育”设立“微服务)专栏,并与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链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教育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泉港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泉港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执行《泉港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教育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增1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减1

     1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45240353.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总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如对公开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时还不能做到完全及时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规范和健全。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教育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强化公开主体责任,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处理程序,深化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表统计数据中,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泉港区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统计,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是根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收费采购实际情况填写,其余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

     

     

                                             泉港区教育局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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