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1400-2025-00059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5〕9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1
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大力推动闽南文化发展,搭建幼儿展示才艺特长的宽阔舞台,并选拔优秀节目参加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泉港区幼儿闽南童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港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泉港区实验幼儿园
二、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25年3月(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
泉港区实验幼儿园
四、参赛对象
全区公办民幼儿园在校学生
五、主题和内容
1.主题:乡音连两岸 海丝共传承
2.内容:以闽南童谣为展示形式(非舞蹈、闽南话歌曲类),以诵、念为主,辅以音乐伴奏、动作表演等艺术手段;题材为闽南童谣、泉州文化历史、海丝文化、世遗文化等。
六、项目设置
本次比赛为现场赛,仅设集体项目,区直幼儿园限报2个,各中心幼儿园、民办园限报1个。
七、比赛要求
1.节目内容要求原创(音乐、视频除外),体现闽南文化、闽南元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2.表演过程中,现场使用闽南话诵、唱童谣,闽南语发音标准、语言表达清晰。节目时长5分钟以内,参赛人数8—16人,含伴奏、旁白及场上道具表演操作人员,可现场伴奏或播放伴奏音频,节目所有人声不得提前录制;
3.参赛选手必须为本园在籍学生,同一个节目参赛选手必须是同组别学生;
4.指导老师必须为本校在职教师,每个参赛节目指导老师限2人。
八、评判办法
比赛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委对参赛队伍的诵唱表达、节目编排、技能技巧、形体形象、意境表达、现场表现力等要素进行评定。强调语言的规范、闽南话发音的纯正,要求凸显闽南话独有的魅力和韵味。
九、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组织评选,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并择优选送参加省市一级有关赛事。
十、报名要求
报名表(见附件)于2025年2月25日前发送到区教育局德育股邮箱:dyg87971200@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单位+闽南童谣大赛报名表”,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1.各参赛幼儿园应指定专人组织学生参赛,并注意路上交通安全;
2.参赛师生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参赛节目有配备背景音乐、背景视频的代表队参赛时要自带U盘(背景视频的片头只能显示组别和节目名称,不能显示学校名称或参赛者姓名),并于赛前交给负责现场音响的工作人员。
附件:泉港区2025年幼儿闽南童谣大赛报名表
泉港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港区2025年幼儿闽南童谣大赛报名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作品名称 |
参赛单位 |
参赛者姓名 |
节目时长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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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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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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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参赛者姓名用“等*人”表示。
2.每个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正式上场选手不得超过16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3.本表报送时请制作成EXCEL表格,并务必于2025年2月25日前发送至区教育局德育股邮箱:dyg87971200@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单位+闽南童谣大赛报名表”,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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