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1400-2023-00072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3〕72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6
    泉港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泉港区“大众教育杯”中小学生羽毛球联赛的通知
    时间:2023-06-08 17:03

     

    各中学(职)、中心小学、区直小学,民办中小学:

    为推进羽毛球运动进校园,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增进校际学生体育运动交流,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我区中小学生羽毛球竞技水平,根据《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学生(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闽体2023〕99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2023年泉港区“大众教育杯”中小学生羽毛球联赛。现将有关规程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泉港区教育局

    承办:泉港区羽毛球运动协会

    协办:泉港区大众吊装运输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

    8月11日-13日,具体比赛时间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

    泉港区大众羽毛球馆

    四、比赛对象

    各中学(职)、中心小学、区直小学、民办中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完小不独立组队。

    五、比赛项目

    1.高中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初中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3.小学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竞赛组别与年龄规定

    1.高中组:2004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

    2.初中组: 2007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3.小学甲组: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

    4.小学乙组:2012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七、参赛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品行端正,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具有同一所学校正式学籍的在读学生。转学时间达一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联赛,同学年内运动员参加省、市、县级联赛的代表单位须一致。

    2.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比赛的书面证明,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赛。比赛组委会将为运动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但对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

    3.同一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试训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和已办理正式选调到省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4.区教育局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名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通报全区并取消该校3年内参赛资格。

    5.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经领队、教练签字后,向资格审查组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并缴交申诉费1000元(胜诉返还),否则不予受理。

    6.正处于新冠病毒感染期间或未结束康复期“阳康”后20天)学生,不宜参加比赛。

    八、参赛办法

    1.高中组、初中组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小学组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3人。

    2.中学组男、女双打,混合双打必须是同一所学校队员配对方可参赛。每名参赛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小项的比赛。

    3.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抽查。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各组均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淘汰赛,并根据录取的名次增设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3.双打、混双比赛运动员的服装必须统一。

    4.报名时不足3人(对)的组别不进行比赛。

    十、名次录取办法

    1.各组别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十六名,一等奖(1~3名)、二等奖(4~8名)、三等奖(9~16名),获得名次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如参赛人(对)数不足16人(对)录取名次的,按照实际参赛人(对)数减一录取。

    2.团体总分录取高中组前5名、初中组前8名、小学组前8名,以各校运动员在各组别单项比赛(含双打)中获得前16名的成绩,按10、8、7、6、5、4、3、2、1(9~16名)计分累计各学校的团体总分。如总分相等,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参赛队进行团体总分排名,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团体分设一、二、三等奖。

    十一、报名办法

    1.各参赛单位必须按规程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一)(二),纸质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26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并将电子报名表(需附电子照片)发送至德育股邮箱:dyg87971200@163.com,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表与电子邮件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时应同时附上运动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组委会购买保险用)、健康证明、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电脑截屏(用A4纸打印),否则报名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1.请各参赛代表队严格按照赛程要求,做好赛前训练、报名及参赛准备等工作。有关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2.各参赛队伍差旅费、伙食费等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3.集训及比赛期间,各代表队要加强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安全。

    4.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泉港区中小学生羽毛球联赛报名表(一)

    2.泉港区中小学生羽毛球联赛报名表(二)

                             

                                        

                                                泉港区教育局

                                                                                2023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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