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1400-2023-00066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3〕58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0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泉港区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暨活动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5-13 11:09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小学、民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09号)的精神,增强青少年体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推动各中小学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积极引导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努力提高学校体育活动和学生身体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泉港区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暨活动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课间评比活动

    (一)评比内容

    1.学生出场(3-6分钟内)。

    2.全校长跑操(3-5分钟)。

    3.全校特色自编操(3-4分钟)。

    4.特色自主活动(14-20分钟)。

    5.全校性特色放松整理活动(2-3分钟)

    (二)评比方式

    1.各中学、区直小学、中心小学、民办中小学参加区级评比,采取视频录像评分的方式进行评比。各校录像要全程、完整、连贯录制,多个机位录制,中间累计至少有10-15分钟时段全活动区域镜头,要有突显特色活动的特写镜头,局部镜头应能体现学生活动内容的完整性,录制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活动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届时,将按中学组、小学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通过视频评分入围一等奖候选名单的学校(正选数量+差额2个),将再进行实地评测,以实地评测分数确定最后获奖等次。

    2.各完小参加镇级评比,由各中心小学负责组织评比。

    (三)材料报送

    各中学、区直小学、中心小学、民办中小学应于5月29日前将评比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式五份),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507室),材料包括:大课间活动全程视频、大课间活动方案(Word版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大课间活动照片原图精选5-10张,各中心小学还应同步报送完小大课间评比方案、结果及过程性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精心制定大课间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要认真组织、体现特色、确保安全。要将大课间活动排入学校作息时间表,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要改善活动场地和器械,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2.大课间活动内容的安排要根据学校实际以及季节、气候的情况确定,积极鼓励师生自编、自创活动内容,自己制作活动器材,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开展要面向全体学生,要从学生参与面的大小确定活动项目,做到人人参与活动,个个都有喜爱项目。坚持寓教育性、健身性、趣味性于活动之中,使之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4.要遵从适度原则,要掌控学生的运动量,指导学生适度进行体育活动,并组织做好放松活动。避免由于学生的自控能力较弱、活动时间相对较长、超负荷运动等原因,对学生身体健康、学校课堂教学造成不良影响。

    5.要遵从安全原则,在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合理设置运动项目。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应急方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要防止以安全为由,盲目降低运动强度、时长等,不利于培养学生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精神,导致达不到锻炼的目的。

    二、大课间活动案例评比活动

    (一)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含完小)

    (二)内容要求

    1.案例内容应如实记录学校大课间的设计理念、具体组织实施过程及活动成效等。

    2.案例要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明确而合理提出大课间活动目标,在实施过程中有举措,在途径和方法上有创新。

    3.案例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区通报。

    4.案例要求格式规范,内容详细,要素齐全,请勿写成单纯的教案、教学实录,更不可写成论文。具体体例可参考附件3要求。

    5.案例电子稿一律采用Word文档,A4纸格式,页边距设置上为3.7 cm、下为3.3cm,左、右为2.7cm,标题用二号宋体加粗,正文三号仿宋体,固定值28磅,正文下方标明页码。字数一般控制在3000字左右。

    (三)材料报送

    各校应于6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德育股邮箱:dyg87971200@163.com,并将案例、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打印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届时将根据参评案例数量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完小材料由中心小学汇总后一并报送。

     

    附件:1.大课间活动评分细则

    2.大课间活动信息登记表

    3.大课间活动案例参考体例

    4.大课间活动案例汇总表

     

     

                                               泉港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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