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1400-2023-00046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3〕2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4
    泉港区教育局关于“泉港美·教育情”师生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3-18 15:55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区直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和区委“突破提升年”决策部署,塑造和宣传推介“长寿之乡”泉港城市品牌,进一步深化“泉港是美丽家乡”的共识,提升泉港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广泛凝聚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守护泉港、建设泉港的磅礴力量,决定开展“泉港美·教育情”师生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泉港区教育局

    二、参加对象

    泉港区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职工,全区中小学生。

    三、活动日程

    1.3月15日~3月22日,作品征集;

    2.3月23日~3月24日,作品评选;

    3.3月28日~4月28日,作品展示。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应紧扣“泉港美·教育情”活动主题,聚焦宣介泉港美景、记录泉港好人好事、反映泉港发展变化、展示校园美景、展现泉港教育成果等。

    2.报送作品需为原图,JPG格式不低于3MB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作品作者本人,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弄虚作假者取消入选资格。

    3.作品可采用专业相机拍摄,也可以手机拍摄。

    4.作品形式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组图的方式展示。

    5.鼓励报送三年来创作的作品,作品必须取材于泉港区,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彩色、黑白不限

    五、作品报送

    1.每个作品单独一个文件夹文件名格式统一为:作品名+单位学生应注明所在班级、指导老师+作者+联系电话,需包含作品电子稿、作品简介(Word文档,120字以内),文件夹进行压缩打包,附上作品汇总表(见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13906090859@139.com。

    2.作品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所有作品应于3月22日前报送完毕。

    3.各校应广泛发动教职员工及学生踊跃投稿。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每校报送10~20幅作品,中心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每校报送5幅以上作品,其中教师作品不少于2/3。

    六、其他事项

    1.活动由泉港区教育系统工会具体承办。

    2.活动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择优挑选一定数量优秀作品进行装裱后,在泉港文化中心一楼展厅展出,并组织进入校园开展巡回展览。

    3.入选参展作品将颁发参展证书。展览期间,主办单位有权入选作品用于展览、媒体宣传等

    4.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校、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排一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

    5.联系人:施惠清  电话:13906090859

    郑玉华  电话:13505973956

     

    附件:泉港区泉港美·教育情”师生摄影作品汇总表

     

     

                  泉港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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