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30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6〕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4
    泉港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5 11:3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泉港区教育局综合股联系(地址: 泉港区荷福路82号,邮编:362801,电话:0595-87971098,传真:0595-8797112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172条,其中向社会主动公开编制索引目录的政府信息6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信息查阅点(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0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教育局领导及分工1条,教育局人事管理12条,基础教育管理与招生考试7条,德育工作7条,安全管理2条,教育科研7条,体育卫生艺术与语言工作11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台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并落实信息发布后第一时间“读网”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每月及时将主动公开的纸质文档送交至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及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处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五个二级栏目,指定专人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做到结构清晰、查询方便、更新及时,并按《条例》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条例》、《办法》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区里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区信息公开办和第三方平台通报的问题对标对表,及时整改反馈。

    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文件精神,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确。二是部分信息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力度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更新频率,让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三是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港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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