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3000-2025-00084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5〕77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5
各高中校:
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泉港政办规〔2024〕5号)精神,本着“精准资助”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泉港区2025年“松柏助学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条件类型及等级标准
(一)助学对象条件
1.具有泉港户籍且从本区高中校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在读的大一、大二学生;
2.在校表现良好,诚信励志,生活俭朴,无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等不良行为,未受过学校任何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
3.遵纪守法,支持我区开发建设,在社会上无违法乱纪行为。
另:不具有泉港户籍但父母在泉港工作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子女,如符合以上条件也可以申报。
(二)助学对象类型
1.特别困难(两种类型)
(1)指原建档立卡户子女,或城乡低保户子女,或孤儿,或因病灾失亲的单亲家庭子女,或农村特困计生女儿户学生。
原建档立卡与低保户的,提供低保享受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孤儿的,提供孤儿身份证及户口簿。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集中比对确认。
(2)指家庭主要成员因残疾、重病的,或本人残疾、身患重病的学生,或烈士家庭子女,或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致使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学生。
学生本人残疾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残疾家庭子女的,须提供残疾人的残疾证(二级以上),以及家庭户口簿;
烈士家庭的,须提供烈士证书和家庭户口簿;
病灾、事故的,须提供有关病灾、事故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和近期重大支出费用证明票据,或有资质认定部门的认定书等,以及家庭户口簿。
2.困难型。家庭主要成员长年无固定职业、家庭年人均收入处于今年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的。
须提供家庭户口簿。
3.一般困难型。指因本区开发建设而征地动迁家庭,或暂住在泉港三年以上的低收入外来务工家庭,或有其他特殊原因致使家庭一时生活困难的学生。
征迁户的,须提供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家庭户口簿;
外来务工的,须提供务工证、居住证、家庭户口簿等;
其他特殊原因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三)助学等级标准
一等:属于“特别困难”的,每生每年给予资助5000元;
二等:属于“困难型”的,每生每年给予资助3000元;
三等:属于“一般困难型”的,每生每年给予资助2000元。
二、助学申请受理时间及地点
1.受理时间:7月10日至8月8日
2.受理地点:泉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教育局前楼一楼)
3.咨询电话:0595-87971096
三、助学申请应交材料
(一)2025年考上大学新申请的学生,须提供下材料办理:
(1)“松柏助学计划”助学金申请表(表一);
(2)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内容应当有:申请人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情况、家庭困难情况等详细申请理由);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高校大一新生: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单(原件、复印件,若录取通知单未能按期收到的可先申报再补齐);大二学生:学生证、大一学年的成绩单、所就读高校(院系)出具的近一年来在校表现书面材料;
(5)资助类型证明材料(按相应类型如实提供,证件类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二)大二仍需继续申请的(大一已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办理:
①“松柏助学计划”助学金申请表(表二);
②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③本一学年的成绩单、所就读高校(院系)出具的一年来在校表现书面材料。
上述申请表可到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检索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或到泉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区教育局前楼一楼)领取。
(三)特别说明:已申请其他助学金资助的和不符合助学对象条件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申请。
四、工作程序
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民政局和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成员单位,按“受理申请-走访核实-联合审核-审查公示-审定发放”五个步骤确定受助学生及等级、标准,经汇总审定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集中支付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相关学校要把区委、区政府实施“松柏助学计划”活动的做法及其意义,向学生及社会广泛宣传,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子诚信励志、感恩回报,激发爱心人士投资兴学,营造兴学重学的良好氛围,对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可开展预申请活动,并指派专人做好服务联系工作。
2.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区“松柏助学计划”工作小组成员在确定受助对象时要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精准资助,确保有限资金落实到最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身上;各有关单位在进行相关证明时要明确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3.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在组织实施“松柏助学计划”工作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追究当事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取消相关学生的受助资格,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嫌违法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泉港区“松柏助学计划”助学金申请表(一)
2.泉港区“松柏助学计划”助学金申请表(二)
泉港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档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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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泉港区“松柏助学计划”助学金申请表(一)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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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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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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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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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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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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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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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高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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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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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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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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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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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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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助学对象类型(特困型/致困型/长困型/暂困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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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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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型简述 |
家庭主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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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
主要成员 |
姓名 |
年龄 |
职业 |
年收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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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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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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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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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信息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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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中 |
该生是否为2025年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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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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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地走 访情 况及 意 见 |
走访情况 |
该生家庭有 口人,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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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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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联合审核意见公示结果反馈:
(代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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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申请表适用于当年考上大学的学生申请;2.申请表应如实填写,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教育局前楼一楼)。
档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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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泉港区“松柏助学计划”助学金申请表(二)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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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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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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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高校学生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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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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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高校时间、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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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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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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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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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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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获资助情况 |
获得资助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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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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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应包括:一年来在校学习表现、家庭经济脱贫等情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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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内 容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信息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法定监护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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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情 况登 记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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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单 位联 合审 核 意 见 公 示结 果 |
联合审核意见公示结果反馈:
该生按 等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为 元。
(代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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