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3000-2021-00104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1〕1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1
    泉港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充实“两项督导”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组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1-10-28 08:31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泉港职专,民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泉港区教育局“两项督导”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组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建雄

    副组长:肖腾伟、郑荣泊、庄凤强、吴爱泉、陈荣华、陈春法、郭哲章、连建华、林成强、黄江红、林峰、肖美琴、陈鹏飞

     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教育督导室。

     任:吴爱泉(兼)、郭哲章(兼)

    副主任:庄国平(兼)、陈金森(兼)

     员:陈庆福、林云程、陈承忠、杨昆山、陈育锦、庄志忠、林祖荣、庄佳榕

    二、自评工作项目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1〕34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委教综〔2021〕17号)以及“泉州市督导评估计分办法”等文件精神,设6个自评工作项目组。

    “两项督导”每个年度的区级自评工作,应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和规定要求扎实开展,于每年度的3月底之前完成自查自评和材料报送工作。2021年的自评工作于10月底完成,数据使用2020年度的数据,2022年自评工作明年3月份底完成,使用2021年度的数据。

    (一)管理职责项目组

     长:郑荣泊、林成强

    副组长:陈金森▲、苏金材

     员: 庄志忠、林祖荣、庄佳榕、陈育锦、林云程、陈松、林建山

    (二)教育经费项目组

     长:肖美琴

    副组长:康志贤

     员:陈惠玲、庄梅凤、辛惠萍、钟跃林、吴益敏、王丽青、肖建发

    (三)办学条件项目组

     长:陈荣华、陈春法

    副组长:邱良宗▲、康志贤

     员:陈荣秀、吴炳周、林爱珠、钟永宗

    (四)教师队伍项目组

     长:郑荣泊、陈鹏飞

    副组长:庄少君▲、刘宗勇

     员:陈文水、林丽珍、张惠春、王丽青、邱良洪

    (五)结构发展项目组

     长:吴爱泉、连建华

    副组长:庄鹏鸿▲、吴珍梅、陈庆洪

     员:陈庆福、刘春琼、郑平山、林志江、陈亚琴

    (六)质量水平项目组

     长:肖腾伟、黄江红

    副组长:陈宗惠▲、庄鹏鸿、吴珍梅

     员:陈承忠、连丽莺、王顺强、庄君敏、陈一山、肖定华

    以上人员姓名后面带”的为该项目组联络员。

     

    附件:泉港区教育局“两项督导”自评工作项目组责任分解表

     

     

                            泉港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1


    附件

    泉港区教育局“两项督导”自评工作

    项目组责任分解表

    项目组

    对县督导

    督导考核

    (一)管理职责项目组

    C1—C7

    C10—C12

    10个) 

    C4-C15C22C31C32

    15个)

    条件与

    保障

    (二)教育经费项目组

    C13—C18 6个) 

    C18C20C303个)

    (三)办学条件项目组

    C8C9C19— C25

    9个)

    C211个)

    (四)教师队伍项目组

    C26—C31 6个) 

    C16C17C193个)

    (五)事业发展项目组

    C32—C45 14个) 

    C23C26

    C27C28C29

    5个)

    (六)质量水平项目组

    C46—C56 11个) 

    C1C2C3C24C25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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