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0600-2025-00142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5〕14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7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共泉港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泉港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提升工作方案》(泉港委教秘〔202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福建省教育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2025年泉港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务,通过对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进行系统培训,使之在个人素质理论修养、教育能力和研究等方面得到提升,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提升班主任对欺凌苗头的早期干预能力,学会运用专业沟通技巧、心理疏导方法化解学生矛盾,熟练掌握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策略。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参训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必备的知识体系和方法手段,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开展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奠定基础。具体培训目标如下:
1.初步掌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辅导与咨询的基础技能。
2.能够胜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有效开展本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依据有关理论设计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并去实施,能够在实践中分析、解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际问题。
3.能够使用配备的心理专业设备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对少数有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4.促进心理教师的自我成长,提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培训对象
1.全区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各单位班主任代表。名额分配如下: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班主任4名,后龙实验小学、前黄坝头中心小学、民办学校各2名。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3日-12月5日(周三至周五),上午8:20前签到,下午2:20签到;
地点:区教育局一楼第一会议室。
五、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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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授课内容 |
主讲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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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3 日 |
上午 |
开班仪式 |
出席领导、全体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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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
官明辉(福建教育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 |
上官小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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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中小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处理》 |
高 华(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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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4 日 |
上午 |
《从“xin”开始:赋能一线的家校沟通技术》 |
肖 珩(厦门市翔安区翔城小学书记、校长,特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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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团体心理拓展游戏的实操与解析》 |
罗家永(福建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厦门心动力教育创始人,高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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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5 日 |
上午 |
《探秘青春期大脑》 |
陈铅青(泉州市第三医院主治医师,心理科主任 ) |
曾培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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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瑕的心灵图谱:解析抑郁成因的多元假说》 |
楼 翰(泉州市第三医院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福建省精神分析协会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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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与实践—当前的挑战与应对》 |
房超青(泉州市第三医院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 |
邱良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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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践与思考》 |
何 珊(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四级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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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此项培训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
2.参训教师报名表于12月1日上午前通过OA发送至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
3.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要安排一位教师具体负责召集工作,及时通知参训人员到位,确保足额参训和参训效果。
4.培训期间,参训教师要注意往返交通安全。
5.联系人:
福建省教育学院上官小鹏(电话:15605946339);
区教师进修学校邱良洪(电话:18959718196);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肖美钗(电话:13859719196)。
泉港区教育局 泉港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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