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0200-2023-00142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3〕14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7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泉港职专,直属事业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切实做好我区教育“两项督导”年度自评和市级实地督导核查迎检工作,现对区教育局“两项督导”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森海
副组长:蔡志阳、郑荣泊、庄凤强、吴爱泉、钟叶嘉、陈鹏飞、林成强、黄江红、林峰、肖美琴、连建华、陈荣标、潘世阳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教育督导室。
主 任:吴爱泉(兼)
副主任:黄江红(兼)
成 员:陈金森、陈育锦、陈庆福、林文彬、庄志忠、吴益敏、林爱珠
二、自评工作项目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1〕34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委教综〔2021〕17号)(简称“两项督导”)以及“泉州市督导评估计分办法”等文件精神,设6个自评工作项目组,按照评估标准和规定,每年3月中旬前完成上一年度“两项督导”区级自查自评和材料报送工作。
(一)管理职责项目组
组 长:蔡志阳
副组长:陈金森▲、陈育锦、苏金材
成 员:庄志忠、吴益敏、林爱珠、林建山、黄小霜
(二)教育经费项目组
组 长:肖美琴
副组长:康志贤▲
成 员:庄梅凤、辛惠萍、林丛秀、肖建发
(三)办学条件项目组
组 长:钟叶嘉
副组长:邱良宗▲
成 员:陈荣秀、黄燕娟、郭少英、潘虹、刘芹兰
(四)教师队伍项目组
组 长:郑荣泊、陈鹏飞
副组长:庄少君▲、刘宗勇
成 员:陈文水、邱良洪、王倩
(五)结构发展项目组
组 长:吴爱泉、连建华
副组长:陈承忠▲、刘春琼、林云程
成 员:陈庆福、林志江、郑平山、陈亚琴
(六)质量水平项目组
组 长:黄江红、陈荣标
副组长:陈宗惠▲、陈承忠、刘春琼
成 员:王顺强、林元荣、陈一山、郑平山、王紫昊
以上人员姓名后面带“▲”的为该项目组联络员。
附件:泉港区教育局“两项督导”自评工作项目组责任分解表
泉港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港区教育局“两项督导”自评工作
项目组责任分解表
项目组 |
对县督导 |
督导考核 |
|
(一)管理职责项目组 |
C1—C7、 C10—C12 (10个) |
C4-C15、C22、C31、C32 (15个) |
|
条件与 保障 |
(二)教育经费项目组 |
C13—C18 (6个) |
C18、C20、C30(3个) |
(三)办学条件项目组 |
C8、 C9,C19— C25 (9个) |
C21(1个) |
|
(四)教师队伍项目组 |
C26—C31 (6个) |
C16、C17、C19 (3个) |
|
(五)结构发展项目组 |
C32—C45 (14个) |
C23、C26、 C27、C28、C29 (5个) |
|
(六)质量水平项目组 |
C46—C56 (11个) |
C1、C2、C3、C24、C25(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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