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0800-2023-00050
    • 备注/文号:泉港招委〔2023〕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06
    泉港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泉港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10 21:16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2023年泉港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泉港区招生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泉港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我区今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在市教育局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积极推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要求,建立泉港区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全区公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港区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http:// 112.47.5.110:82/)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全区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http://czxt.qzzk.cn)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全区公民办学校均采取书面通知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免试、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所有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泉港籍小学毕业生)均免试升入初中。区属公办中学必须完成对口、划片招生任务,并接收区教育局统筹调配的学生。

    民办初中学校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三、招生管理

    1.泉港一中招生

    泉港一中初中部计划招生305人(含荷池村5人),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面向庄重文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三实验小学、益海实验小学和福师大泉港实验小学招生200人,面向其它小学(含民办)招生100人(具体招收名额根据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分配)。所有学籍在泉港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在泉港区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自愿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电脑随机派位。

    2.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泉港二中和泉港五中招生

    ⑴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泉港二中初中部计划招生700人,泉港五中初中部计划招生500人。

    ⑵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泉港二中和泉港五中对庄重文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第三实验小学、益海实验小学和福师大实验小学的毕业生采取“志愿+摇号”方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上述三所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政策应照顾和直升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依志愿录取;如果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需扣除按政策应照顾和直升的人数),对满足学校招生条件的所有小学毕业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初中学校接收入学。

    ⑶山腰第二中心小学的毕业生,以及户籍(外嫁女的子女除外)属荷池、龙山、陈庄、埭港、菜堂5个行政村且在庄重文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益海实验小学和福师大实验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依志愿直升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就读;锦绣实验小学、新宅小学的毕业生依志愿直升泉港二中就读。属于户籍直升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8日前到就读小学登记,各小学负责审核并造册,填报《2023年        村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于7月1日前汇总到区教育局中职教股并公示。

    允许城区购房户子女申请入学,相关对象需填写《2023年泉港区初中招生跨片区就读申请表》于7月1日前持相关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城区购房证明]到区教育局中职教股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泉港五中或圭峰中学就读。

    ⑸今后根据城区小学生源增长情况,适时将圭峰中学纳入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3.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其他公办中学划片就近入学,招生时间为710--15日。如确因家庭居住地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招生校的,需填写《2023年泉港区初中招生跨片区就读申请表》,经原片区招生校和接收校同意,于71日前持盖好印章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中职教股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4.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博文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核定的人数为准),培文学校面向全区和泉州市部分县区招生(招生区域和计划以市教育局核定的区域和人数为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上报名,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录取。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双(多)胞胎子女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应填写《泉港区初中招生捆绑电脑随机派位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525日前向区教育局中职教股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信息进行捆绑。

    2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权利,鼓励公办初中学校招收辖区内的随迁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2023年秋季随迁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入学须提供“两证”。“两证”指:提供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22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泉港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于2022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本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和当地人社局出具的社保金缴交记录(2022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缴交)。

    3严格执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就读泉港区初中学校,须填报《2023年泉港区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一式三份)于525日前将该表及佐证材料汇总到区教育局中职教股。军人子女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制订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予以优待。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初中学校,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遵照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区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认真审核招收的每位学生信息,不得擅自超计划接收学生。新生入学后,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严格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不得招收借(寄)读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要严肃追究问责,促进责任落实,严肃追究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监督

    1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提前招生、考试招生和混合招生,初中学校应按照要求在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等组织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培训班、竞赛活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未经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批,任何学校不得实行分立、合并或以其他形式变相联合办学混合招生。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它变相的重点班,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学校新生编班过程邀请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及责任督学等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多方监督。

    2加强宣传引导与信息公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入学政策。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解读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社会、家长树立“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就近入学对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积极意义”的观念。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3确保电脑派位规范有序。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并组织公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小学毕业生家长等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由派位结果的录取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一经产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4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对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和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学校及时为正式录取的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指导并督促学校对空挂学籍和问题学籍进行及时清理。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认真核实群众信访,及时纠正与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招生及乱收费行为。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可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招生咨询电话:0595-87971128;投诉电话:0595-87991016;投诉信箱:87971128@163.com

        

     

    附件:

    1.2023年       村小学毕业生花名册

    2.泉港区初中招生捆绑电脑随机派位申请表

    3. 2023年泉港区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4. 2023年泉港区初中招生跨片区就读申请表

    5. 小学毕业生回泉港区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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