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16: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泉港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港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泉港区南山中路30,邮编:362801,电话:681103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部署安排,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泉港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我区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内容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数23条,其中送交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数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无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督促各股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制定2024年泉港区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相关政策信息及时传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属地社会公众。二是明确“三审”责任、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所有政府信息都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的三级审稿制度,先审后发,严格遵守流程,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三是强化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强化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没有独立的网站,主要依托区政府工作管理系统等公布我局相关工作动态信息等,并通过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图书馆发布纸质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交通运输建设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组织各股室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6

    行政强制

    2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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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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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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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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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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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有的股室对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识不足,认为政府公开是额外工作,对于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群众关注的信息,公开的程度还不够。二是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互动性不够强等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人员培训。利用集体学习传达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重视程度,切实提升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增强互动交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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