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3-1000-2025-00072
- 备注/文号:泉港交〔2025〕124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0
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现将《泉港区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附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区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我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确定梳理范围
通过分层级、分领域系统梳理法定公开事项,形成本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渠道等要素,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1.与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2.国务院相关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省直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直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本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确定公开事项
1.摘录公开条款:在梳理出的政策文件中,以“公开”、“主动公开”、“发布”、“公告”等为关键词,全面检索、梳理并摘录所有涉及本部门职能与业务的法定主动公开条款。
2.编制公开目录:以单位权责清单为基础,严格依据法定公开要求,遵循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总体框架,编制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见附件),确保公开事项全覆盖、层级清晰、要素明确。
3.建立政策文件库:对政策文件按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等进行分门别类。
(三)开展现状自查
对照编制完成的目录,逐项检查当前各项信息的公开情况。重点核查已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并确保公开信息与网站内容一一对应、精准关联。
(四)常态运行管理
建立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政策文件更新等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完善。
二、时限要求
(一)前期填报阶段(2025年12月20日前):各股室、执法大队对本部门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并准确填报《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二)中期编制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局综合股完成对全局目录的汇总、审核与整合编制工作。
(三)最终发布阶段(2026年3月31日前):做好现状自查及精准关联后,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向社会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执法大队须将此项工作列为近期重点任务,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审核把关,并指定熟悉业务的专人担任具体负责人,具体推进落实,确保职责清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确保高质高效。各股室、执法大队应围绕本部门职能,全面梳理相关政策与公开事项,按要求完成目录初步填报,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首要责任。工作中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杜绝漏项缺项。局综合股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标准,对报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汇编与督促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予以退回整改,确保目录编制与审核环节衔接顺畅、内容完整规范,达到高标准公开要求。
(三)严格质量把控。各股室、执法大队应在完成现状自查与精准关联的基础上,依据审定后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细致优化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确保最终形成的目录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符合高标准公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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