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3-1000-2025-00059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4
    泉港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暂停申报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公告
    时间:2025-11-04 16:51

    广大道路货运经营者:

    为进一步加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统筹管理,现对我区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11120时起,暂停受理本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包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所有申领范围)。

    二、申请人提交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日期”和“回收企业(章)”以及公安交警部门《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均需在119日(含)前,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日期需在1111日前,按照现行补贴政策实施。

     



    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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