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5 1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业和信息化局栏目公布,并同步送交区档案馆、图书馆及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供社会公众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595-87993258;传真号码:0595-87987653;电子信箱:qgqgxj@163.com;地址:泉港区中心工业区行政办公区1号楼4层409;邮政编码:3628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支持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信工作实际,聚焦年度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和公开质效,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安全生产类信息1财务类信息2条,议案提案类信息14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信息7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健全信息发布登记和台账管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切实守牢保密安全底线。同步落实信息发布后即时巡查机制,第一时间开展网络信息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漏问题。

    围绕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编制范围、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按照“梳理事项、分类规范、现状自查、动态更新”的流程有序推进目录编制,推动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化、规范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www.qg.gov.cn)部门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单独设立信息公开网站。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主动参加区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向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传达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对区信息公开版及第三方评估平台反馈的问题,逐项对照整改,及时跟踪落实并反馈整改情况。

    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仍需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仍需夯实,人员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以推进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为抓手,系统梳理依法应公开事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化、规范化管理;同时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和日常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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