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4-01-15 08:32
     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业和信息化局栏目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595-87993258;传真号码:0595-87987653;电子信箱:qgqgxj@163.com;通信地址:泉港区中心工业区行政办公区1号楼4层409;邮政编码:3628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依法公开政务内容,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安全生产类信息2财务类信息2条,议案提案类信息12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信息5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人和经办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台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每月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材料送交至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及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处查阅场所,每季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qg.gov.cn)部门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单独设立信息公开网站。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条例》、《办法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区里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区信息公开办和第三方平台通报的问题对标对表,及时整改反馈。

    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力量还较为薄弱。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对《条例》、《办法》等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各股室对所制定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的意识;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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