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港政办〔2020〕1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595-87993258;传真号码:0595-87987653;电子信箱:qgqgxj@163.com;通信地址:泉港区中心工业区行政办公区1号楼4层;邮政编码:362801)。
一、总体情况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公开政务内容,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制定了《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长期有效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安全生产类信息2条,占12.5%;财务类信息2条,占12.5%;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12条,占75%。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相关文件信息需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股室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必要性负责,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本单位信息,均在公开前由各股室负责人对照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核查,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进行全面审查,并由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确认后方可上网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由专人负责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归档整理,上网公开,每月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材料送交至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及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处查阅场所,每季度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度,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qg.gov.cn)部门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单独设立信息公开网站。除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的相关公开信息外,我局还设立局微信公众号以及微信政策群,集中发布国家、省级、市级以及区级的惠企政策、企业申报项目等文件通知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设有专人对局微信公众号内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监管与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1.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业务本领。组织学习交流,与其他单位业务人员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2.保障信息公开有效落实,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中,严格落实,对未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或落实不到位的股室和个人将进行批评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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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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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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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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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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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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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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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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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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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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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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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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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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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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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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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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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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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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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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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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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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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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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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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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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缺乏信息公开意识。对政务公开理论和政策掌握不透彻,具体业务操作处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专业人员配置力量薄弱。工作人员都是兼职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在落实工作任务和开展有关政策、理论中学习、研究精力不足,导致工作难细,从而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预期效果。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重视学习研究。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纵向和横向的学习、交流和取经,向上级部门取经、向同级部门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通过学习,汲取营养,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思谋工作方法的调整,解决工作中难题。
2.强化教育,提高公开意识。我局通过不断强化干部业务知识教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切实增强各股室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梳理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情况,及时提供,认真抓好组织落实,深入挖掘政府信息资源,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丰富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范围。
3.规范程序,确保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落实信息公开协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各股室职责,落实审核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准确有效运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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