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环保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06 17:04

    泉港区环保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港政办〔2015〕9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联系电话:87971206;电子邮箱:qgeic87971206@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条例》和《通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的基础上,拓展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延伸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推进环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局务会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领导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协调业务股室,做好信息公开。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区编办新增置了环境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网站日常管理及制度建设;配合各股室做好污染防控、环境监察、环保审批、自然生态、宣传教育、环境监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我局在本局网站公开栏目设置了机构职能、政务信息、环境管理、在线办事、公众互动、政策法规、纪检党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重点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版块,各个版块中又包含多个子栏目,如:政务信息下设通知公告等子栏目,该子栏目除了上传日常的通知公告信息,还具体、细化地公示了泉港区环保局权力清单、泉港区环保局责任清单等政府信息,既提高了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又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政府信息和环保动态;而公众互动及其下设的子栏目,更是为群众与环保工作人员之间搭起了一座互动的桥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通过梳理,我局在泉港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2015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7.7%;应急管理类1条,占7.7%;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类信息6条,占46.1%;工作动态类信息5条,占38.5%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依托泉港区环保局网站、泉港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泉港区环保局政务公开公示栏进行信息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依托泉港区环保局网站、泉港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泉港区环保局政务公开公示栏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提供政府信息费用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年来,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进展,但也存在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①个别版块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②公布时效性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力求做到以下四点:①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②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对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保审批、区域空气质量、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等内容,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及时予以公开,让群众知晓。③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策学习,进一步做好环保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及时审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提交的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结合申请人要求,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纸质、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④进一步加大环保信息公开日常自查力度。加强对环保各工作领域信息公开的自查,督促各有关股(室)、监测站、监察大队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时汇总上网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说明事项,详见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3

    444

    其中:1、网站公开

    13

    444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泉港区环保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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