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0-30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泉港环保〔2023〕10号
- 发布机构:泉港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31
各有关单位:
中、高考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环境噪声的管理,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省中、高考考试时间安排,今年高考时间为2023年6月7日—6月9日,中考时间为2023年6月24日—6月26日。中、高考前和中、高考期间,我局实行24小时值班,通过12345热线、微信“12369环保举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从严从重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投诉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二、中、高考前和中、高考期间,城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建筑施工工地、“三厅”场所,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外排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中、高考前和中、高考期间(6月3日—6月9日及6月20日—6月26日),一律禁止午间(12:00—15:00)及夜间(22:00—次日6:00)时间段内施工作业,特殊情况除外(如抢修、抢险作业等)。确实需要于午间及夜间进行施工的,应经辖区内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报送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四、高考、中考期间及考试前一天(6月6日—6月9日,6月23日-6月26日)全天候禁止在学校院内及周围200米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禁止高噪声生产加工作业。
五、各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各种扰民噪声污染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噪声达到规定的标准。自查及相关的整改工作应于6月5日前完成。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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