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0 10:05

     

    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106号)、《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107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www.jfj.qg.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595-87987797;传真号码:0595-87993997;电子信箱:qgjfj2008@126.com;通信地址:泉港区公务大楼2号楼;邮政编码:36280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共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121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21条、依申请公开文件100条、不予公开文件0条。我局共六个内设股室,一个直属行政机构、三个事业单位,编制数28个。新制定多项制度,包括请销假、效能问责、财务等制度。

    主要亮点和成效:1我区争取列入全国60个产城融合试点单位。已争取省发改委同意并转报国家发改委待批,正密切跟踪。2、争取福厦客专在我区设立站点。3、策划生产泉港区西部健康产业园,争取纳入省级试点单位。4、加大力度争取中央、省市级预算内投资。2015年共获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20个项目,资金补助2619.5万元;获得国家基金项目3个共5900万元。5、开展前期重点项目“比学赶超”活动,有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6、拓展价格服务,做好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7、提出我区“十三五”规划的发展思路。8、辅导企业上市,目前百川化工、天线宝宝在“新三板”挂牌,洋屿化工在海峡股权交易所挂牌。9、开展产业调研策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形成泉港区“135”产业体系。10、通过建立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机制的意见。11、进一步加快泉港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领域的诚信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其中,政策、规范性规范类信息17条,行政许可类3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9条。此外,我局还通过公开栏、发改简讯、分发传单、组织召开企业接待日、积极参与110联动等渠道丰富政府公开信息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本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尚未收到任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所需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至今,我局共收到咨询信息5条,按照信息回复时限我局及时进行了回复,满意率达100%。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由兼职人员负责,给信息公开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为此,我局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1

    279

    其中:⒈政府网站公开数。

    21

    279

          ⒉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⒈当面申请数

    0

    0

    ⒉网上申请数

    0

    0

    ⒊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⒈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⒉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⒊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⒋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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